晋安区人民法院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圆满完成
时间:2020-09-25 08:52

  9月24日下午,晋安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妇委会改建妇联工作,进一步优化并突破了原有的组织架构和服务模式。晋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建华,晋安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聂碧珍出席会议并讲话。60名代表参加了本次大会。

  

  大会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晋安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妇女大会会议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晋安区人民法院第一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9名。随后,晋安区人民法院妇联第一届执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妇联主席、副主席。

  宋建华院长代表法院党组对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法院的妇女工作,并对新一届妇联领导班子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树立服务意识,明确岗位职责。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职能,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妇女同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使妇联真正成为法院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女同志信赖的温暖之家。

  二是激发干事活力,立足岗位建新功。生活上,做女同志的“贴心人”;工作上,切实提高全院女同志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能力强、素质高、作风好、业务精的女性审判人才。

  三是创新服务载体,积极开展活动。积极探索服务女同志的新方法、新途径,多组织开展有利于女同志身心健康的特色活动,促素质能力提升,展示审判机关女性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要建立和健全妇联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积极主动宣传妇联工作情况,积极宣传法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女性集体和典型人物。

  区妇联主席聂碧珍对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为区法院妇联授牌。同时,对下一阶段法院妇联工作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要围绕中心,找准妇联组织定位。要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和要求,主动把妇女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框架,要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反映女干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是要争先创优,凝聚妇女干部合力。积极开展“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创建评选和有益女性素质提升的各类培训活动,选树和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凝聚干事创业合力。

  三是要维护权益,做细妇女工作实务。充分发挥女干警在执法办案中耐心、细心、温柔的优势,尤其在家事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中,坚持公正司法和人文关怀相结合,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新当选的妇联主席赵颖作了表态发言,她表示,在今后的妇联工作中,将秉承为妇女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区法院工作大局,以生动的审判实践、真挚的为民情怀、优异的工作业绩,续写新时代晋安法院妇女事业新篇章。

来源:晋安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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